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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02点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教育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

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中国教育报

协办单位:光明日报、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

二、推选时间

20194

三、推荐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四、荣誉授予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授予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荣誉称号。

五、推选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 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 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六、推选程序

1. 推荐报名。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推荐,每校推荐1名辅导员。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地方高校推荐,本地区地方高校30所(含30所)以下的限推荐2名辅导员,31—70所(含70所)的限推荐4名辅导员,70所以上的限推荐6名辅导员,每校限推荐1名。

2. 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地本校进行公示。

3. 结果公示。20194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4. 宣传发布。20195月,优秀辅导员事迹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展示。

七、工作要求

1. 本次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41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 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采用邮寄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电子材料发送至fdyndr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校辅导员“XX省(区、市)辅导员。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3. 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辅导员候选人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

4. 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联系人:华向理                      王海宁

  话:0531-88362836  0531-88366605  0531-88361028

  真:0531-88366605

电子邮箱:fdyndrw@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507室(邮编:250100

  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

联系人:李            

  话:010-66097155  010-66096328

 

附件:1.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4 3   


附件1

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学    校


院    系


职    务


职    称


岗位性质

专职  □兼职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目前是否在辅导员岗位


连续担任

辅导员时间

    年  月—   年  月;

目前所带学生人数


联系方式

手    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编


事迹摘要

(限300字)


工作简历


本人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

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不填写)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

 

(标题)

个人事迹(不少于3000字)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部分,可另附页)

 


 

附件2

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学校

院系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职务

职称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手机

岗位性质(专职/兼职)

目前是否

在辅导员

岗    位

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

2018

负责班级和学生数




















































 

 

 

 

单位: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本地区共有高校:

(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不填写)

上报人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表说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5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2019年3月,请按照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填写,如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

8.“2018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2017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2017级硕士1个班,2017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并另附所带学生“姓名”“学号”“手机号”。

9.“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0.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限填5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94 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