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高职大专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即将展开,请各系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我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二、三年级全日制三年制高职学生和五年制五年级在校学生。
二、申请金额与人数: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为129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内分配指标时对农林专业的学生适当倾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
1、受到学院任何纪律处分者;
2、经常吸烟、喝酒者;
3、谈恋爱造成影响者;
4、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5、在校外租房住宿者;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选人员的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从学院学年内所评定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各系部必须按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要求进行推荐,各系部推荐学生时要有详实的文字材料,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反映学生的实际情况,报学生处并由学院院务会进行评审确定初选人员后再报教育厅。
六、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表格时,可打印,如用手写,要求字迹工整,书写清楚。申请表各项签名,须亲笔签写。
七、各班级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将向全院学生公示,以防止“雁过拔毛”等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八、请各系部务必于11月15日前按要求将摸底表经系部审核后交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资料网上下载)。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