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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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表时间:2020-12-08点击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改革自评表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115 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5 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个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2019.10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章程》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全称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简称“怀职院学生会”),代表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积极的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的为全校师生服务。

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在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的同时,高效高质量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沟通学校领导、联系同学,通过正确渠道反映学生对学校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制度规范言行举止。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开展工作。聚焦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风建设、维护学生权益等主责主业,领导各系学生会的工作,服务学生社团、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营造积极向上导向,提高全校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校内外联系,促进学院、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并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精勤求学,久久为功。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条 院学生会代表大会是院学生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院级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为一年。

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各部门正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副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干部责任,主席有连带责任。

注:如服从组织安排,出现重大失误,主席负全责,如因不服从组织安排出现重大失误,追究分管副主席及各部门部长的责任。

3、组织下达任务时,不得超越个人岗位职权范围,越级汇报开展工作。如有实际工作情况可向上级汇报,申请临时扩大职能范围。

 

第十一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是院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当选为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正副秘书长组成,分别代表行使其在主席团的职权。主席团成员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中不宜继续履职的,应及时依程序变更人选。

目标:

领导院内各部门及各系部学生会成员使其团结合作,互相帮助,圆满完成学生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职责: 

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盘工作,在学生处的指导下,积极与学院各部门联系,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

2、负责学生会内部组织的制度建设。

3、按时做出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督导检查各部门开展情况。

4、定期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5、定期做好对各部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门做好工作。

6、定期召开各系部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其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秘书处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向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院学生会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干事组成。

目标:

紧密配合主席团,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

职责:  

1、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以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协助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好学生会的有关会议。确定议程,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并督促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学生会的名义发布通知和公告。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

5、负责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学生会各部门经费报销和发票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会的对外工作,负责各类意见、建议的接收工作。

7、负责保管学生会印章。

8、监督各部门及时把相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交到秘书处办公室。

9、对学生会各个部门及系学生会进行早晚签到、会议考勤和不定时督察。

10、对各个部门及各个系部进行月底评比。

 

第十三条 纪检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维护学院学生学习环境。

    纪检部是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和纪检部干事组成。

目标:

维护良好学习环境,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榜样力量影响身边同学。

职责:

1、监督执行校系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同学们的自律意识,全面推进校风、系风建设。
    2、接收和处理广大同学对违纪学生干部的举报,并上报主席团给予严肃处理。
    3、对全校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配合学院、学生会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记录出勤情况、维持会场秩序等,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国旗队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升旗仪式。

国旗队是由国旗队队长、副队长和国旗队队员组成。

目标:

守护国旗,护国旗和国旗的升降。

职责:

1、守护国旗和爱护国旗。

2、国旗队成员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与学生会制度。

3、保证每一位成员都有非常强的组织性和记律性,提高训练效率。

 

第十五条 体育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早操和各项体育活动。

体育部由体育部部长、体育部副部长和体育部干事组成。

目标:

用奔跑追击健康,用汗水挥洒青春,用毅力注入工作,弘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体育精神。

职责:

1、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
2、了解同学们对学院各类体育活动,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改善体育设施,推动学院体育活动的开展。
3、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系部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比赛活动。例如篮球、足球、、羽毛球、拔河、广播操比赛等。
4、负责组织学生的晨练活动,并做好考勤工作。
5、协助系部开展院级大型体育赛事,凡是大赛前,都要积极动员同学参加体育比赛,并与学院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加强同学们的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意识。

 

第十六条 心理健康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

心理健康部是由心理健康部部长、心理健康部副部长和心理健康部干事组成。

目标: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

职责:

1、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心理保健意识。
    2、积极地与各班心理委员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大学生解决生活中的烦恼,积极引导、协助大学生的学习生活。
    3、负责组织举办活动,让同学们通过活动意识到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并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4、积极配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把握大学生心理动态和思想方向。
    5、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深入同学之中了解同学之中的心理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

 

第十七条 劳卫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劳卫部是由劳卫部部长、劳卫部副部长和劳卫部干事组成。

目标:

维护校园公共环境卫生,为同学们提供舒适的校园环境。

职责:

1、负责我院公共卫生区的卫生情况每日实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
    2、定期召集各班劳动委员进行工作交流,协同劳动委员搞好教室卫生。
    3、负责对学校卫生检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说明。
    4、加强宣传劳动意识的必要性,让同学们树立责任意识,自觉保持教室卫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怀职院学生会主席团。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三、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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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钟琦

共青团员

动科系

19


院学生会

主席

2

周媛

共青团员

信艺系

19


院学生会

副主席

3

袁健能

共青团员

机械系

19


院学生会

副主席

4

谭凯

共青团员

环生系

19


院秘书处

秘书长

5

张佳静

共青团员

环生系

19


院秘书处

副秘书长

6

江勃

共青团员

环生系

19


院体育部

部长

7

秦臻荣

共青团员

建筑系

19


院体育部

副部长

8

唐明俭

共青团员

机械系

19


院纪检部

部长

9

龙婕

共青团员

环生系

19


院纪检部

部长

10

彭琴

共青团员

信艺系

19


院纪检部

副部长

11

杨贵

共青团员

机械系

19


院纪检部

副部长

12

罗翊钧

共青团员

环生系

19


院劳卫部

部长

13

童思玲

共青团员

人文系

19


院劳卫部

副部长

14

金琛

共青团员

环生系

19


院心理健康部部长

15

田梦瑶

共青团员

商贸系

19


院心理健康部副部长

16

郭彦岑

共青团员

信艺系

19


国旗队

队长

17

王杰

共青团员

建筑系

19


国旗队

副队长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如下:

1、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选举投票时,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进行投票。

3、会议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一名。

4、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候选人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并超过主席团名额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6、通过选票统计选举出的当选人享有入围权,其具体职位由学院学生处段处长、第17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正副部长组成讨论商议后决定公布。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议程如下:

院学生会18届换届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0109日上午10点整

二、会议地点: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2、院团委会、院宿委会、院新闻通讯站代表,共16人。

3、动科系、环生系、人文系、建筑系、机械系、电子系、商贸系、信艺系学生会代表,共48人。

四、会议议程:

1、17届院学生会秘书长唐慧婷进行考勤。

2、17届院学生会主席罗尧发言。

3、换届竞选发言开始,各部门按照顺序,依次上台发言。

(1)纪检部。

(2)心理健康部。

(3)劳卫部。

(4)国旗队。

(5)秘书处。

(6)国旗队。 

4、开始公开投票、唱票,最终投票结果如下:

主席候选人:钟琦:111

              周媛:69

副主席候选人:袁健能:152

                           谭凯:148

    江勃:60

        最终主席团人选为:

主席:钟琦      副主席:周媛、袁健能

秘书长:谭凯    副秘书长:张佳静

     5、由院学生会主席罗尧进行总结发言。

 6、由学生处段老师进行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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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产生办法如下:

一、选举资格

取得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学生干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组织,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二、代表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参事议事能力。

(三)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能够较好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四)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三、代表产生办法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组织,以校内各系学生会、院团委会、院宿委会、院新闻通讯站为选举单位。学代会代表的酝酿推荐工作,由校内三会一站的学生干部负责,共计21个选举单位。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各级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实绩,提升学生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对学校发展、学生成长的整体推动力,深入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全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院学生会决定开展学生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时间范围

1.考核范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共计6个。

2.时间范围:2020年1月-12月

(二)考核机构组成

院学生会成立由主席团组成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考核和评价工作;成立由院学生会秘书处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参与基本工作考核与评价工作。

(三)院学生会各部门考核办法

对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是年度考核工作的重点。被考核单位为院学生会。

考核分为基本工作考核、关键绩效考核两部分。

(1)基本工作考核。基本工作考核是按照全面推进学院学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对学院学生会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分解,并结合学院学生会工作实际,对权益维护、组织建设、思想引领、文体活动、学业指导等方面基本工作,以设立若干观测点指标的形式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根据其量化评价标准和提交的学生会基本工作自评报告与总结,由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与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观测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写实性考核。

基本工作成绩占学生会总成绩的40%。

(2)关键绩效考核。关键绩效是反映对学生会年度发展目标起着关键作用的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学生会思想引领实效,及推进落实年度工作的质量。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全体会议上向全体学生代表做公开述职,根据述职情况和对学院学生会工作的了解,对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做出评价,并对下一年度学院拟确定的重点工作及推进思路和设想进行测评。

关键绩效考核成绩占学院学生会总成绩的60%。

学生会考核总成绩由上述考核成绩加权构成,即:学生会成绩=基本工作成绩×40%+关键绩效成绩×60%。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统筹负责,学生工作处、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学生会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

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提出指示要求。党委学生工作处和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丁密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谭凯